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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推进平安石嘴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推进平安石嘴山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局属各科室、支队: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平安石嘴山的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18年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推进平安石嘴山建设的工作方案>》(石党办综〔2018年〕65 号)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深化平安石嘴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引领,聚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安全投入,明确目标,坚守红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平安石嘴山添砖加瓦。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强化推进建设平安石嘴山有效开展,决定成立市安监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张立华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邬宝申               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占国               市安监局副局长

      徐松波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任学云                 综合科科长

                    张占国                危化科科长

                                       工贸职位科负责人

                   马凤斌            法规培训科负责人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平安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紧紧围绕平安石嘴山建设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牵头科室职责,自觉把平安建设纳入本科室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平安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推进、相得益彰。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等非法企业调查摸底的紧急通知》相关任务要求,全面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摸排取缔、关闭一批污染严重、风险程度高、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重点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违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以及违规违章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吊装等特殊作业,整治检维修各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专项整治2018年3月开始,11月底结束。(危化科牵头负责,责任人张斌。)

(二)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

发《石嘴山市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活动方案》(石安办〔2018年〕24号)要求,重点整治责令停产停建煤矿(7处)、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及(4处)其上一级公司(2处)。强化依法处置,对责令停产停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要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停止或限制供电、停止火工品供应等措施。统筹推进,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实现自检自改制度化,发挥舆论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专项整治2018年3月开始,11月底结束。(工贸职卫科牵头负责,责任人马宁。)

(三)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72号)要求,强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把住延期换证审核关。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坚决取缔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3月开始,11月底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负责,责任人县(区)分管局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把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保稳定、保安全的政治任务,作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把安全建设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加强宣传教育

继续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开展形势教育,提高对平安建设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平安建设的主要内容、方法和科室职责要求以及个人的责任,提高政治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增强参与平安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

深入研究本局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中所面临的形势,对照规定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发现薄弱环节。针对薄弱环节积极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对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的防范制度、内保工作制度、协调报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制度,真正把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岗位和具体人,力争抓出成效。

(四)总结报送

 各县(区)安监局、各牵头科室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报送市安监局办公室。(纸质正式文件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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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号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952-2218213(传真)

电子邮箱:szssajj@163.com)